教师节并非中国传统节日,是人为规定的。关于教师节的由来如下: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12月,由教育部何东昌部长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宣传部 。
1985年北京师范大学操场庆祝首个教师节
1984年12月15日,北京师范大学钟敬文、启功、王梓坤、陶大镛、朱智贤、黄济、赵擎寰联名,正式提议设立教师节。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报国务院 。
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1985年9月10日,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出《致全国教师的信》,中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并在教师节期间20个省市共表彰11871个省级优秀教师集体和个人。
正面影响
建立教师节,标志着教师在中国受到全社会的尊敬。这是因为教师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的未来。每年的教师节,中国各地的教师都以不同方式庆祝自己的节日。通过评选和奖励,介绍经验,帮助解决工资、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改善教学条件等,大大提高了广大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积极性。